外籍家庭佣工合约认证办理流程-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自2024年5月20日起,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荣誉领事馆将正式开始履行领事职责,并对斯里兰卡籍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家庭雇佣合同进行认证等领事工作。
为此,请相关申请者和代理机构向我荣誉领事馆提交以下文件进行外籍家佣合同认证的申请。
资料清单如下:
1、外籍家庭佣工雇佣合同申请表-表格(2024)(下载申请表)
2、外籍家佣合同- D. H. Contract 407(11/2016) (原件)
如是续签,请提交上一份合约的复印件。
3、汇款凭证(无论是雇主、雇员或者第三方支付,请备注付款名称)
单次认证受理费为47美元或330元人民币。
申请人可通过美元账户“Embassy of Sri Lanka in China”或人民币账户“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华大使馆”汇款相关受理费。 (银行账户详情)。
请在付款凭证上备注付款账户名称,以便及时确认您的汇款到账与否。
请注意,我们不接受现金/银行汇票/即期汇票/支票。
注:如有任何银行手续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
4、雇员护照“斯里兰卡外国就业局(SLBFE)的注册登记号码”页复印件。
5、雇员斯里兰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雇员斯里兰卡护照首页复印件。
7、雇主在港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首页复印件。
荣誉领事馆办公地址及通讯信息如下: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名誉领事馆 工作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 工作时间:上午10:30 -下午12:30,下午14:00 -16:30 办公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观塘盛业街30号永富中心10楼4室 电话:(852)27979287 传真:(852)27979233 电子邮件:hon-consul@srilanka.com.hk |